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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招聘医师公告

时间:2024-03-05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长期招聘医师公告

 

为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临床医师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业务发展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常年考核招聘临床医师。

一、岗位、条件、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临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医院岗位安排。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执业资质:取得对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不作资格要求);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临床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5.优先条件: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考核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明确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有学历、经历、执业资质、年龄等造假情形的。

7.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常年招聘,按需招录,无固定总名额)

临床医师岗位: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不作资格要求);专业范围:临床医学类、精神医学、口腔医学类、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院所需临床相关专业。补充: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规培合格证书人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长期有效。 报名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家属楼三楼人事科,也可以发送简历至招聘邮箱:562192135@qq.com,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学历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书、规培证书、业绩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医院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证件和材料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录资格,责任由其自负。

(三)考核面谈:医院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结合科室用人需求,择期邀约报名人员开展考核+面谈。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临床业务实操能力、岗位适配度。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考核面谈达成聘用意向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原则上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影响具体岗位履行职责的身体状况,不予录用。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体检时间由医院与意向人员沟通确定。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官网/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六)聘用和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属地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备案。

三、待遇和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同工同酬;符合政策条件人员,可按当地人事政策参与编制报考。

(二)薪酬待遇按照本院岗位薪酬体系执行,薪酬包含基本工资、绩效、科室奖金;取得中级、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对应职称岗位待遇。

(三)对于业务能力突出、紧缺专业骨干人才,薪酬福利可面议。

 四、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凡与报名者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的有关工作,实行完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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