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中央空调 (模块机)机组维保服务项目谈判文件
时间:2025-10-16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中央空调
(模块机)机组维保服务项目
谈判文件
采购人: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拟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中央空调(模块机)机组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中央空调(模块机)机组维保服务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拟采购一名服务供应商,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中央空调(模块机)机组维保服务。(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s://www.bzqeryy.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请前往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尖山寺院区)总务科领取,联系电话:0827-5223323。
3.报名要求: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9: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尖山寺院区)会议室。
(一)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尖山寺村6组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8382868508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年,大写:肆万伍仟元整/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年,大写:肆万伍仟元整/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
3 | 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响应文件的语言 | 所有响应文件均须使用中文,除对于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以外。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
7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8 | 报价货币 | 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 |
9 | 响应文件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
10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1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3 | 响应文件数量 | 1.谈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 2.首轮报价表:1份。 3.现场报价表(纸质):1套。(至少3份) 4.响应文件电子档:1 份。 |
2.2总 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享有。对谈判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
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3.1谈判文件的构成
一、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3.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含:
一、谈判响应文件(文件一)
包含资格和技术两个部分。(格式详见第六章)
二、首轮报价表(文件二)
供应商需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首轮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六章)
三、现场报价表(文件三)
供应商需准备1套(至少3份)现场报价表,并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现场填写报价轮次及金额。(格式详见第六章)
四、响应文件电子档(文件四)
响应文件电子档包含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2.4.2响应文件格式
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封面须清楚的标明谈判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封面格式详见第六章)
二、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4.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审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一、首轮报价表单独密封包装。
二、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档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三、现场报价表在报价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自行分别准备密封袋。
2.4.5响应文件密封袋要求
一、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自拟)
二、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格式自拟)
三、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响应文件电子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5成交事项
2.5.1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将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一)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五)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七)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三、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2.5.2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合同事项
2.6.1签订合同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2履行合同
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3验收
一、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二、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2.6.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四、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八、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三章 评审方法
3.1总 则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
二、评审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评审小组负责。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四、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2谈判程序
3.2.1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一、评审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二、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一)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四)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2.2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由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废标公告。
3.2.3谈判
一、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二、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三、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四、谈判过程中,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一)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四)经最终谈判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五)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六)属于谈判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五、谈判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3.2.4报价
一、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二、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评审小组复核
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若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并列,根据技术、服务等指标择优选择;若供应商在技术、服务、报价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由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3.2.7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一、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评审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二、复核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一)评审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二)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2.8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出具评审报告。
3.2.9供应商澄清、说明
一、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3.2.10终止采购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般资格性要求
序号 | 一般资格性要求 |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 相关格式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第六章格式1-1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盖章。 | 第六章格式1-2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①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供应商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⑥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 第六章格式1-1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盖章。 | 第六章格式1-2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盖章。 | 第六章格式1-2 |
6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盖章。 | 第六章格式1-2 |
7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 | 第六章格式1-3 |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拟采购一名服务供应商,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中央空调(模块机)机组维保服务。
二、维保内容及要求
(一)维保范围
1.主机系统:模块机主机、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制冷剂管道等;
2.末端系统:风机盘管、新风机组、风口、过滤网等;
3.控制系统:PLC控制器、传感器、变频器、温控面板等;
4.通风系统:风管、风阀、排风机等;
5.辅助系统:冷却系统、水泵、水箱等。
(二)维保内容及标准
1.日常维护(每季度1次):
2.检查机组运行状态(电压、电流、压力、温度等),记录运行参数;
3.清洗风机盘管过滤网、风口(确保通风量符合《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2003);
4.检查制冷剂液位(不足时加注,符合《制冷剂回收、再生与再利用规范》GB/T 27921-2011);
5.紧固电气线路(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303-2015)。
6.故障维修:
(1)一般故障(如异响、制冷效果差):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
(2)重大故障(如机组停机、泄漏):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无法修复的,和甲方另行协商提供解决方案)。
7.定期检测:
(1)季度检测:对机组性能(制冷量、能耗、噪音)进行检测;
(2)年度检测:对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含管道腐蚀、保温层损坏、控制系统稳定性),如出现设备或需更换(价值超过100元)配件的提供解决方案和应急保障:
8.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含停电、火灾、极端天气等场景);
9.配备应急物资(如备用制冷剂、易损件、工具);
10.24小时值班(提供值班电话,确保随时响应)。
(三)服务标准
1.国家标准:《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2003)、《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
2.行业标准:《空调维修服务规范》(SB/T 10846-2012);
3.地方标准:《四川省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川府令第253号)。
注:以上技术标准,若有最新版本,则按最新版本要求执行。
★(一)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壹年。以合同签订的起始时间为准,服务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可按照原合同的标准与该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贰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合同约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支付该季度费用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四)安全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盖章,格式自拟。)
(五)报价要求:供应商的固定总价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含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六)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6.1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文件所对应要求自行提供,但提供的文件不满足或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6.2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6.3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封面:
谈判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现场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部分:
格式1-1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格式1-2响应函
响应函
致: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
我单位作为 (项目编号: )的投标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八、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响应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九、我单位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十、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天。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1-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此页)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1、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若供应商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此页)
致: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
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1.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三、技术部分:
格式2-1服务要求应答表
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 响应的应答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填写此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2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 响应的应答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XX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3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供应商自行拟定服务方案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四、报价:
格式3-1首轮报价表
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中央空调(模块机)机组维保服务 | 1 | 项 |
首轮报价合计金额: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固定总价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含人工费、材料费、检测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首轮报价表须单独密封提交。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3-2现场报价表
现场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 | 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报价轮次 |
注:
1.现场报价表用于现场密封提交,供应商须将报价及报价轮次处留白,并自行准备密封袋,以备评审现场根据要求填写后现场密封提交。
供应商名称: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期: XXX年XXX月XXX日
第七章 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XXXX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XXXXX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