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4-10-14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视频拍摄制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欢迎具备规定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应标。
采购单位: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采购内容:对我院的工作动态、工作业绩、工作亮点进行宣传策划,制作成微视频。
采购最高控制总价:3万元。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0日。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0日9:30之前(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尖山寺院区4楼小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尖山寺院区4楼小会议室。
招标方式:询价
联系方式:王老师:18282101352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项目要求
1、整体风格需兼具权威性和专业性及亲和力,避免过度娱乐化,符合我院公益属性与品牌形象。
2、确保视频内容及信息准确、无误导性。
3、要求制作内容精简,突出我院工作重点,有特色
4、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080P,音频需清晰分离人声与背景音
5、制作所用素材及成片版权归我院所有。
五、开标程序和成交标准
1.资格审查: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将组织人员根据前面二、三、四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对中标供应商当场宣布,对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告知供应商并签字确认,原则是满足询价要求的最低价中标。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对中标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或院内公示。
2.递交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2.询价过程中做出虚假承诺的;
3.采取零报价或者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5.不依法签订成交合同的;
6.不按照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7.向采购单位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8.供应商提供资格审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开标,导致开标失败的,给予批评,禁止参加该项目以后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出现前款1-6项情形,给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验收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川财采〔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进行及时更换或者终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