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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胸振荡排痰机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5-08-20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采购全胸振荡排痰机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欢迎具备规定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应标。

采购单位: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全胸振荡排痰机询价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全胸振荡排痰机2台。

采购最高控制总价:4.5万元。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8月26日9:30之前(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尖山寺院区4楼小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尖山寺院区4楼小会议室。

招标方式:询价

联系方式:祝老师;18980292789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质量承诺书;

4.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供应商医疗经营资质证明文件;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承诺函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设备用途:用于下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排出不畅的患者,促进分泌物的排出;

2.电源电压:AC 220V士22V,50Hz士1Hz,功率:大于等于400VA;

3.适用人群:成人、儿童;

4.时间设置:1-99min,步进值1min,随时可调;

5.压力设置:3-30mmHg,步进值1mmHg随时可调;

6.频率设置:1-16Hz,步进值1Hz随时可调;

※7.显示方式:液晶屏显示,中文菜单操作,清晰直观;

※8.七种工作模式:满足成人、儿童不同情况的患者;

一种常规模式:频率设置范围:1Hz~16Hz,步进值1Hz;

三种阶梯模式L9Hz-11Hz-13Hz-15Hz)、(7Hz-9Hz-11Hz-13Hz)、(5Hz-7Hz-9Hz-11Hz),设备按照选定的阶梯模式运行,每个频率值运行1min;三种循环模式L9Hz-15Hz)、(7Hz-13Hz)、(5Hz-11Hz),设备按照选定的循环模式运行,步进值1Hz,每个频率值运行1min;

※9.保险功能:排痰机设有手柄紧急开关,可以随时停止振动工作或继续振动工作;

10.自动检测漏气补偿功能:实时监测充气背心内气压,对意外情况造成的过压、欠压及时补偿;

11.工作噪音: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噪音<70dB(A);

12.提示功能:设定工作时间完成时,界面提示“工作结束”,有声音提示;

13.记忆功能:设备断电后自动存储上次设定参数,以供下次使用参考;

14.排痰配件:全胸排痰背心3件、半胸排痰束带3条;

※15.通过医疗机构EMC检测,有效性、安全性临床实验报告;

16.ABS工程塑料机壳,全模具打造的流线型外观;

17.推车1台,带静音脚轮

五、开标程序和成交标准

1.资格审查: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将组织人员根据前面二、三、四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对中标供应商当场宣布,对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告知供应商并签字确认,原则是满足询价要求的最低价中标。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对中标结果将进行网上公示或院内公示。

2.递交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2.询价过程中做出虚假承诺的;

3.采取零报价或者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5.不依法签订成交合同的;

6.不按照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7.向采购单位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8.供应商提供资格审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开标,导致开标失败的,给予批评,禁止参加该项目以后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出现前款1-6项情形,给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验收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川财采〔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进行及时更换或者终止合同。

 

通知公告